一、基础信息
单位名称 武汉马应龙中西医结合肛肠医院 组织机构代码 68233345-0
生产地址 武昌区武珞路六巷3号4栋 联系方式 81886999
产生污染物 废水、固废 法定代表人 夏有章
二、排污信息
废水排污口信息表(1/2)
排污口编号 1 排污口名称 总排口
水体 FC:长江中下游:流区间 排放去向 E: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或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
纳污水功能区类别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、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
年排放天数(天) 365 废水排放规律 有规律间断排放
年废水排放量(吨) 5196 总达标排放量(吨) 5196
监测数据来源 监督性监测 污水处理厂名称 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二郎庙污水处理厂
污染物 检测结果 标准限值 达标评价
011:化学需氧量 147 250 达标
060:氨氮 19.9 - -
092:总余氯 2.6 2-8 达标
550:粪大肠菌群数 700-1700 50000 达标
固废产生、利用情况表(2/2)
固废代码 主要有害成分 固废年产生量(吨) 送往集中处理厂处置量 是否办理转移联单
01:医院废物 输液瓶、注射器、针头等 2.46 2.46 是
三、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
废水处理设施状况表(1/1)
设施编号 1 设施名称 二氧化氯发生器
处理能力(吨/日) 设计能力 300
实际能力 21
处理设施原价(万元) 2 建成投入使用时间 2009-1-9
设施运行天数(天) 365 年运行费用(万元) 1.5
处理废水类别 医院废水 废水处理方法 溶解法
四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
建设项目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。项目实施后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,但在全面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,其污染物能达标排放,项目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,该建设项目可以实施。建设项目必须切实履行实施本评价所提出的对策与建设,严格按照国家“三同时”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,保证做到污染指标达标排放和改善环境的目的,以满足该区域的发展要求。
五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
为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管理,防治医疗废物的意外泄露后造成环境污染、人员伤亡以及疾病的发生和传播,根据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》、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、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》,并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预案。
一、成立领导小组
组 长:吴燕霞
副组长:刘琼、杨代瑜
成 员:骆李、易文春、刘万林、张晓玲
领导小组负责对事故处理的组织、指挥和协调,确定流失、泄露、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、数量、发生时间、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,尽可能减少对病人、医务人员、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。
二、成立应急工作小组
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分组对发生医疗废物泄露、扩散现场进行处理。
1、抢救组:由医护人员组成,骆李担任组长,负责对现场受伤人员进行抢救及转运;
2、现场处理组:由院感办人员组成,易文春担任组长,负责对泄露现场的消毒处理工作。
3、专家评估组:由医院专家组成,杨代瑜担任组长,负责对泄露现场和伤亡人员的病情进行评估;
4、后勤保障组:由药械科及总务科人员组成,刘万林担任组长,负责应急处理所需个人防护用品,消毒器械的采购和日常维护工作。
三、应急处理工作需求
1、确定流失、泄露、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、数量、发生时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。
2、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按照应急方案,对发生医疗废物泄露、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。
3、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,应尽可能减少对病人、医务人员、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。
4、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理措施,对泄露物及污染的区域、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它无害化处理,必要时封锁污染的区域,以防扩大污染。
5、对感染性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消毒时,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重区域进行,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。
6、工作人员应在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再进行工作。处理工作结束后,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,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发生。
四、措施安全、消毒规范、防护严密
1、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理措施,对泄露物及受污染的区域、物品进行消毒处置,污染物可使用1000-2000mg/L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,停留30分钟后再做处理。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,以防扩大污染;
2、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,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,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用2000mg/L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;
3、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,戴口罩、帽子和手套,进行工作时应避免用污染的手套接触其它物品,避免污染环境。
五、及时上报
1、发生医疗废物流失、泄露、扩散和意外事故,在48小时内向市卫计委和环保局报告;
2、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、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时,在24小时内向市卫计委和环保局报告;
3、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,及时将处理结果报告市卫计委和环保局。
市卫计委电话:027-85724341
市环保局电话:027-85808056
区环保局电话:027-88396846
六、调查起因、防范于未然
处理工作结束后,及时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,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。